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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固废政策发生这些重大变化

       由于固体废物来源的广泛性和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法案增加了“保障措施”章节,扩充管理内容,新设管理制度,增加罚款种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额度,被称为“史上最严固废法”。生态环境部也表示,2020年1月1日起中国禁止以任何形式进口固体废物。此外,还有诸多固废相关政策也与企业息息相关。
       在此,SMM整理了2020年我国固废领域中的重要政策,以便企业了解:
       1.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大幅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决定在《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工作。
       2.12月底,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对2020年实施的进口暂定税率进行适当调整。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1月1日起,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3.12月16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拟公告的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示。
       4.12月,生态环境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先进技术,编制形成《202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
       5.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表示,明年1月1日起中国禁止以任何形式进口固体废物。
       6.1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制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文件。会议指出,要指导地方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施行,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和环境管理的精准性,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7.作为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2020年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刘友宾就明确提到“自2021年起,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受理和审批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申请”。与之相应的,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8.为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9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该细则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
       9. 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7月至11月,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
       10.6月,防止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11.5月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 批和证后监管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水平,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现予公布。
来源:中国矿权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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