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天
近年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持续对无证无照采矿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腕手段和有效措施重拳出击无证勘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通过全省持续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切实维护了贵州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遏制了无证采矿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精神,建立“打两头,卡中间”的工作机制,即打击非法开采、打击收购经营非法矿产品的行为,卡住非法矿产品的运输,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自然资源部门对打击非法采矿工作负监管责任等。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共进行52866次执法巡查,发现非法采矿点516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09份,组织炸封取缔非法采矿窝点297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248宗,已结案138宗,收缴罚没款601.2244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3.21866万元,矿产品19775.28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2人。
2013年1月18日,由原省国土资源厅起草的《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条例规范了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行为,对相关部门在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方面履职尽责进行了细化;2018年3月2日,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时刻警醒、毫不松懈,作好长期斗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对非法采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近年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矿的长效监管机制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末汇总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情况和统计表,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与此同时,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工作。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还设立12336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及厅长信箱,对群众举报情况,及时核查处理。此外,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及时向属地下发疑似无证开采违法图斑进行核查处理,对疑似无证开采违法图斑多发的地方,提前预警,及时督导指导查处,降低了各类风险。
来源:矿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