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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重点治理矿山治理整改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 年)中确定的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任务,并公开了162处未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整改计划表。
据了解,2016年6月,浙江省原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根据废弃矿山规模,距离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远近,视觉污染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等,确定了531处重点治理矿山,要求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工作。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规划”确定的531个重点治理矿山治理进度较慢,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369处,正在进行治理的废弃矿山140处,因涉访涉诉、重点工程阻断等原因未能如期开展治理的废弃矿山22处。
整改目标
处于“四边”区域需要采用工程修复方式治理的,要倒排时间,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修复任务;确实难以完成的,确保在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全省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存中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整改计划
问题发现以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立即行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各地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分解任务,逐级传导压力,抓紧落实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未如期完成治理的162处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26处。
对督察时发现的162 处未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要列明清单,制定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目前已完成治理废弃矿山26处,正在进行治理136处,其中预计2020年年底可完成治理98处,2021年底完成38处。对2020年不能完成治理的38处废弃矿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编制并实施“十四五”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动计划,并将其列入2021年工作任务中,进行台账式管理,确保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清零。
来源:矿材网